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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40岁以上男性要被强制绝育,美国网友炸了…

一亩三分地·最近更新:2021-10-08

生孩子已经从个人选择变成了全球问题。国内有3胎政策,美国的“堕胎禁令”和“避孕法案”也是层出不穷。

在德州的“心跳法案”颁布后,全美各州为了抗议该法案,也算是各出奇招了…

宾州议员:男性超过40岁强制绝育

宾夕法尼亚州民主党众议员Chris Rabb提案,要求对40岁以上或者已生育3个孩子的男性进行输精管切除术。

“作为一个男人,我认为谈论生殖权利很重要,”Rabb说,“男性不习惯在身体自主权方面受到侵犯,所有的法案法律都在限制女性的身体自主权,但对男性而言却没有那么多。公共政策和社会中存在非常严重的双标。”

Rabb解释道,这个提议只是一个玩笑,为的是讽刺某些有堕胎限制的州,目的是为了引发讨论,他并不是真的想让这个法案通过。

但这个提案被部分网友当真了,社交媒体上有关“宾州将推动男子强制绝育,违者罚款10,000美金”的等有误导性的消息被广泛传播。

加州签署“避孕”法案

加州州长Gavin Newsom周四签署了第 452 号议会法案,使其成为法律。加州因此成为第一个禁止性行为期间未经许可取下避孕套的州。

新措施修订了该州的民法典,将该法案添加到该州对性侵犯的民事定义中。这清楚地表明,未经口头同意擅自取下避孕套是违法的,受害者可以起诉肇事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惩罚性赔偿。

民主党议员Cristina Garcia最初试图在 2017 年将其定为犯罪, 立法分析人士当时表示,鉴于很难证明肇事者是故意而非意外行事,因此很少被起诉。而纽约和威斯康星州的立法者此前提出过相关立法。

Garcia称:“这项法律在全国尚属首创,但我希望其他州效仿加州的方向,并明确表示偷摘避孕套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非法的。”

加州州长同时批准了另一项加Garcia的法案,该法案将判处针对配偶的强奸与对非配偶的强奸同等罪行,并取消了受害者与施暴者结婚的强奸法豁免。州长强调:强奸就是强奸,结婚证不是犯下社会上最暴力罪行的借口。”

德州堕胎法案暂不能执行

前段时间,SB8堕胎法案(来自于德州的全美最严堕胎法案)备受大家关注。就在前两天,一名联邦法官向司法部发出临时禁令,阻止执行德州严格的堕胎法。

司法部上个月对德州提起诉讼,认为SB8法案是违反宪法的。称该法案违反了最高条款以及第14修正案规定的平等保护。

随后,美国地区法院法官Robert Pitman也在裁决中说道:从上个月SB8生效的那一刻起,女性就被非法剥夺自己控制身体和生活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应当受到宪法的保护。本法院也不批准这种令人反感剥夺女性自我控制生活权利的行为。

Pitman的裁决暂时阻止了德州最严堕胎法的执行,目前还不清楚将生效多长时间。

德州也为SB8的合宪性进行了辩护,并敦促法院拒绝联邦政府的动议。德州也已提交通知,将向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对Pitman的裁决提出上诉,预想驳回此案。

这场没有硝烟的生育权之争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