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等身份即将失去grace period,失业行李都来不及收拾就要离境,请大家写comment反对
H1B
mxj
DHS近期发布了新的拟议规则,准备取消H1B,O1,L1,TN等工作身份在失业后60天的grace period,依附主申请人身份的配偶和孩子也会受到影响。目前还没有生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提按原文如下:
https://public-inspection.federalregister.gov/2026-18631.pdf
如果该提案落地,H1B身份失业后当天就必须需要立即离境,否则失业后第二天理论上就立即会满足removability的条件,成为被ICE抓捕的目标。这不仅仅会让突然裁员后找第下一份工作变得几乎不可能,也会让境内转B/F等其他身份变得极其困难。就算不找下一份工作,只想收拾东西回国,也需要时间。如果裁员当天买不到回国的机票,收拾不好东西,办理不了孩子退学,卖不掉汽车,退不掉房子租约都理论上有可能被ICE抓走。
因此,烦请大家如果还在H1B身份上,从今天起在未来的60天内在下面的网址写下反对的comment,反对这个拟议规则: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6/09/11/2026-18631/eliminating-the-discretionary-60-day-grace-period#open-comment
不错,这条规则暂时不知道会直接影响到谁,因为我们都无法预计在多个月后这条规则正式生效后自己会不会失业。不过任何用H1B身份的人却都在将来可能成为这条规则的受害者,我觉得不应该到那个时候再后悔今天没有充分地发声。
提交反对的comment不是为了让DHS大发慈悲地不再颁布这条新规则,这是不太可能的。而是逼着DHS履行必须要address所有重要且合理的质疑才能让规则最终生效的法律义务。如果提交的合理的反对comment在final rule里面被DHS视而不见,这本身会在将来成为在法院起诉DHS的强有力依据。所以不要因为觉得DHS反正不会听就放弃提交。公开评论的重要作用之一是把具体问题和证据留在行政记录里,为后续司法挑战提供基础。
以下是我让AI总结出来的一些拟议规则里面的可以攻击的漏洞,仅供大家参考:
https://public-inspection.federalregister.gov/2026-18631.pdf
如果该提案落地,H1B身份失业后当天就必须需要立即离境,否则失业后第二天理论上就立即会满足removability的条件,成为被ICE抓捕的目标。这不仅仅会让突然裁员后找第下一份工作变得几乎不可能,也会让境内转B/F等其他身份变得极其困难。就算不找下一份工作,只想收拾东西回国,也需要时间。如果裁员当天买不到回国的机票,收拾不好东西,办理不了孩子退学,卖不掉汽车,退不掉房子租约都理论上有可能被ICE抓走。
因此,烦请大家如果还在H1B身份上,从今天起在未来的60天内在下面的网址写下反对的comment,反对这个拟议规则: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6/09/11/2026-18631/eliminating-the-discretionary-60-day-grace-period#open-comment
不错,这条规则暂时不知道会直接影响到谁,因为我们都无法预计在多个月后这条规则正式生效后自己会不会失业。不过任何用H1B身份的人却都在将来可能成为这条规则的受害者,我觉得不应该到那个时候再后悔今天没有充分地发声。
提交反对的comment不是为了让DHS大发慈悲地不再颁布这条新规则,这是不太可能的。而是逼着DHS履行必须要address所有重要且合理的质疑才能让规则最终生效的法律义务。如果提交的合理的反对comment在final rule里面被DHS视而不见,这本身会在将来成为在法院起诉DHS的强有力依据。所以不要因为觉得DHS反正不会听就放弃提交。公开评论的重要作用之一是把具体问题和证据留在行政记录里,为后续司法挑战提供基础。
以下是我让AI总结出来的一些拟议规则里面的可以攻击的漏洞,仅供大家参考:
- 突然失业的人,怎样才能守法离境? DHS拟取消H1B等身份失业后最多60天的宽限期,要求没有其他合法停留依据的人立即离境。若员工当天突然被裁员,又没有当天可乘坐的离境航班,怎样才能避免次日失去身份?
- 取消宽限期保护后,为什么还能用保护存在时的数据预测执法负担? DHS列举2025年超过60天宽限期后收到遣返程序通知的37名H1B持有人,预测新规只会小幅增加执法量。但原本在60天内找到工作、转换身份或离境的人,今后也可能成为执法对象,这部分新增风险如何计算?
- 配偶被迫失业,为什么不算新规造成的家庭损失? 目前主申请人失业后,符合条件的配偶仍可在宽限期内继续工作。取消后,配偶可能立即失去工作授权。DHS承认这种收入损失,却又认定规则对家庭的影响可忽略,依据是什么?
- 重新找工作、办理签证、返回美国,凭什么最多耽误两个月? DHS用额外两个月失业作为收入损失的上限情景。但原有宽限期是60天,不代表被迫离境后恢复就业最多只需60天;这个上限有什么实际数据支持?
已获得 23 大米


+2
共24条回复
✨ 您正在体验新版论坛U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