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代理司法部长签署历史性命令,将州许可的医用大麻从最严格的一类管控药物(与海洛因同级)降至三类(与含可待因泰诺同级)。此举允许合法医用大麻企业首次在联邦税中抵扣经营费用,并放宽研究限制,但不影响娱乐性大麻的联邦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