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以“强迫劳动”为由,对约60个经济体(约占美国贸易的99%)加征10%至12.5%关税,以替代即将到期的全球基准关税。新关税定于美东时间7月28日00:01生效,在途货物同步适用;印度等部分国家税率从12.5%下调至10%,符合《美墨加协定》的商品获豁免。美方强调此举并非简单复制此前被最高法院推翻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关税。